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现将不动产权利人:王伟等4户遗失声明予以在我单位网站上公示(详见附件)。
2021年4月2日
序号 |
权利人 |
遗失声明内容 |
1 |
王伟 |
2021年4月2日星期五,声明坐落于谯城区利辛路金元宝商城A号楼211的房产证遗失,证号:房地权证亳字第201002785号,现声明作废。 |
2 |
贾静林 |
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声明坐落于南部新区养生大道南侧亳州报业传媒广场项目1#楼1单元-3303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证号:皖(2016)亳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112号,现声明作废。 |
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 |
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在亳州晚报发遗失声明贾静琳坐落于南部新区养生大道南侧亳州报业传媒广场项目1#楼1单元-3303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证号:皖(2016)亳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610号,现声明作废。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 |
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声明陈建峰坐落于谯城区古泉路御府嘉园5号楼106的房地产他项权证书遗失,证号:房地产他证亳字第201411223号,现声明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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