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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示(亳不动产公示〔2021〕11号)

访问次数: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3-23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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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现将不动产权利人:张腾飞等4户遗失声明予以在我单位网站上公示(详见附件)。

  

   

                           

                             2021323





序号

权利人

遗失声明内容

1

张腾飞

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声明坐落于谯城区汤王大道西侧、规划环城南路北侧C栋楼第410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皖(2016)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391号,现声明作废。

2

宋美芳

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声明坐落于谯城区谯城区希夷大道国购名城17号楼501的房产证遗失,证号:房地权证亳字第201404957号,现声明作废。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

2020年3月19日星期五,声明卜令海坐落于谯城区站前西路美好家园小区5号楼4单元-201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证号:房预亳字第20090578号,现声明作废。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

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声明坐落于谯城区南部新区养生大道北侧华府·翡翠庄园翠园11号楼102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证号:皖(2016)亳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221号,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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