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翔的房屋无用地手续,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皖自然资〔2020〕157号),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现将用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用地位置
谯城区大刘园。
二、土地性质:划拨。
三、用地范围和面积
北:以本户房屋北墙外沿处为界;邻:刘园路
东:以本户房屋东墙外沿处为界;邻:祁伟
南:以本户房屋南墙外沿处为界; 邻:走道
西:以本户房屋西墙外沿处为界;邻:袁坤
以自上述界址线范围内土地面积为66.33平方米。
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希夷大道455号
联系方式:0558-5025058
2022 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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