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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把好五关” 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配置方式改革

访问次数: 李传清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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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扎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近两年亳州市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配置方式改革,在扎实做好谯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深化试点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举办企业审批改革。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39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涉及面积553.859亩,有效保障了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发展用地需求,增加了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活力。

一、把好规范实施关。为细化流程、规范实施,2022年3月印发了《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的指导意见》(亳自然资规函〔2022〕42号),对适用范围及要求、申请主体、申请条件、审批程序、责任和附则等进行了规范明确。操作实施过程中,各县区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制定了申办流程图、办理工作指南、办理明白纸等简单明了的工作指引。

二、把好基础配套关。建立城乡统一的基准地价体系,根据上级公示地价体系建设要求,亳州市积极推进各类基准体系的制定发布工作,全市新一轮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于2023年3月全部完成制订和发布,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基准地价体系。开展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摸排,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内业、外业相结合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摸排,建立了台账,明确了底数,提出了初步利用意见,为相关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为保障拟落地项目的规划符合性,亳州市正全力推进全市873个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等工作。

三、把好准入审核关。针对过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中存在的用地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亳州市细化流程、织密网络,认真把好项目准入审核关。强化乡镇政府主体地位,突出准入审核的首次把关;强化村民参与度,突出公众知情权;强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突出“四议两公开”,即:对村级重要决策、重大事务、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等村级重大事务由党支部会议提议、“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后,将决议结果公告,办理结果公示。坚决杜绝不符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求借兴办(举办)企业名进行商业开发项目的落地

四、把好管理服务关。由于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审批属于新情况,乡镇政府、村集体和用地单位等均感觉无经验做法可参考借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积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编写明白纸、制定工作指南,实行清单式管理、菜单式服务;对乡(镇)村遇到的具体问题,主动下沉一线,及时跟进解决,积极做好对接指导和业务支持,切实在管理中做好服务,在服务中深化管理。

五、把好工作边界关。由于该项业务专业性高、政策性强,亳州市在做好细致指导的同时,按照事权下放、服务便民的原则,充分发挥相关主体的主动性、自主权,该把关坚决把关到位,该由相关主体行使职权的坚决不插手,切实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有力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决策权和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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