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加强对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的监管力度,2021年以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关于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的通知》(皖环函〔2021〕329 号)、《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 号)等文件,确保对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土壤污染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并明确土壤环境质量达到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亳州市工业学校周边教育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亳州市工业学校周边教育用地位于安徽省亳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心经纬度为E:115.796522°N:33.844159°;用地面积84891.1m2,为农用地及城乡居民建设用地,该地块拟变更为教育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本报告中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评价。
二、调查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了本次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周边500m区域主要为商业区、工厂(中药制片厂)、居民区等,周边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根据周边企业所属行业、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可能性较低。综合以上,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简本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关红涛 17756789719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场地责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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