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的“亳州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湿地公园建设上投入不足,对解决湿地公园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问题排查整改不彻底”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亳州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湿地公园建设上投入不足,对解决湿地公园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问题排查整改不彻底。
二、整改实施主体
涡阳县委、县政府,蒙城县委、县政府,利辛县委、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
三、重点措施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加大对湿地公园建设上的投入,进一步提升湿地公园建设和保护水平。
2.进一步建立健全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和巡护制度,压实湿地保护属地责任。
3.常态化开展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及时发现解决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
四、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自觉不断增强。湿地公园建设投入增加。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序时推进,湿地公园管护能力得到提高。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建立健全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和巡护制度,压实湿地保护属地责任。完善工作体制,贯彻落实《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依法对湿地开展日常管理和保护。
(三)市县两级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四个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湿地保护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压实属地主体责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8-5237605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bzszgb01@163.com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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