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坚持“向存量要发展空间、向土地要经济效益”,多措并举推进涉法涉诉闲置低效用地的盘活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土地分割后二级市场转让、司法拍卖等方式盘活涉法涉诉土地3宗233亩。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借助“府院联动”平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作为,不断深化与法院系统的协同联动。针对涉法涉诉查封土地处置这一难题,建立“日常对接会商、司法同意分割、行政分割实施、二级市场转让、司法拍卖抵偿”这一完整的盘活利用工作链条。今年以来,与市、县(区)两级法院对接会商4次,会商研究问题项目17个。实现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有效促进了司法查封土地的盘活再利用。
细化办理要点,明确审查标准。为规范工业用地分割转让行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工业用地分割转让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业用地分割转让的办理要点。突出了开发区作为项目载体单位的前置审核把关作用,明确拟分割转让宗地在规划、安全、消防、环保、产业准入、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方面的审查要点。同时,督促园区管委会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今年以来,实施“双合同”监管产业用地19宗。通过这一举措,确保了分割转让后的土地能够按照规划要求和产业政策进行合理开发利用,提高了土地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有效避免了土地的闲置和低效利用。
简化分割条件,提高办理效率。对于司法查封土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相关查封人出具书面同意分割处置意见且不涉及其他权利人权益的,即可办理行政分割审批,进一步简化了分割条件。这一举措有效解决了以往司法查封土地分割转让过程中手续繁琐、办理周期长的问题,为土地的快速盘活提供了有力支持。对未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的工业用地,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先办理预告登记,待达到转让条件后,再依法办理转移登记。通过这一方式,既保障了土地出让合同的严肃性,又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通过以上一系列举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盘活涉法涉诉闲置低效用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未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持续推进闲置低效用地的盘活利用工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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