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2日
序号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号:201001675 |
陈立功 |
房屋 |
谯城区建安路东侧陈庄3号101、102、103、104、105、201、202、203、204、205、301 |
房屋已征收,权利人申请注销 |
|
亳国用(2009)字第02515号 |
陈立功 |
土地 |
薛阁办事处站前社区陈庄 |
土地已收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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