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12日
序号
不动产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号:200301192
锁龙
房屋
杏花村
房屋已拆迁,权利人申请注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5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1442号 主办单位: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联系方式:0558-5120111 网站标识码:3416000020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