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现将不动产权利人:李志方等2户遗失声明予以在我单位网站上公示(详见附件)。
2025年9月17日
序号 |
权利人 |
遗失声明内容 |
1 |
李志方 |
2025年9月17日,声明坐落于南部新区养生大道北侧华府·翡翠庄园翠园3#楼1单元-2302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皖(2018)亳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347号,现声明作废。 |
2 |
粱梅 |
2025年9月17日,声明坐落于谯城区丰水源合欢苑小区2号住宅楼1单元-1102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皖(2018)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573号,现声明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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