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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权“下放”+流程“瘦身”:亳州农村建房用地改革出新招

访问次数: 作者:方凯凯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9-2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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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农村村民建住宅农用地转用审批时间长、资料多、程序繁杂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用地需求,亳州市探索农村村民建住宅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审批工作新机制依法赋权审批。依据相关规定,亳州市涡阳、蒙城、利辛三县所属乡镇(城关镇除外,农村村民建住宅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由县政府审批;谯城区所属乡镇由市政府授权谯城区政府审批。强化审批管理。深入贯彻“多测合一”要求,将村民建房农转用审批、建房放线、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打包,所需费用由县区财政承担,对批准的宅基地和房屋,按规定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促进减负提效。优化农村村民建住宅审批流程,简化申报材料,村民申请后由乡镇汇总、核实、测绘,自乡镇上报报件至下达批复,可压缩至15日内完成。精减补偿款及征地准备金,减少各地财政压力,有效落实村民住宅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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