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通过将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商住用地出让范围,完善地上地下立体空间开发格局,化解了产权登记难题。自2021年4月,亳州市印发了《亳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12月对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在后期商住用地出让中,逐步将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出让范围,包括配套建设的地下车位、地下住宅附属设施和地下商服建设用地使用权,明确了地下与地表出让年限,使得地下、地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保持一致。
截至目前,市区已办理了28个房地产项目的地下车位不动产权登记,其中首次登记车位30124个。已出让含地下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商住用地共14宗,涉及土地面积1193亩。
下一步,亳州市将加快已建成地下空间完善手续,对已出让的地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通过“分层定价、向下递减”的优惠政策,完善用地手续。同时,研究制定《亳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和用地管理,重点从规范地下空间供应方式、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和已建成地下空间完善手续等三个方面健全政策体系,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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