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长效措施。蒙城县2019年至2021年共建设长江防护林10000亩,其中:2019年度4000亩(分布在小涧镇、马集镇、岳坊镇、庄周街道、双涧镇、白杨林场),2020年度4000亩(分布在篱笆镇、楚村镇、立仓镇),2021年度2000亩(分布在庄周街道)。为进一步提升长江防护林管理水平,实施长防林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林场)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一是落实管理责任。属地乡镇(街道、林场)是辖区内长江防护林管护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防护林的日常管护工作。切实将管护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二是明确林权权利人管护义务。属于集体所有的防护林,由集体经济组织或由其指定的管护主体承担管护责任;属于国有的防护林,由国有林业经营管理单位承担管护责任;通过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获得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的管护义务。
二、加强资源管护,严禁破坏行为。属地乡镇(街道、林场)对辖区内长防林保存情况和生长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严格落实资源管护措施:一是严禁擅自改变防护林用途和性质。二是严格林木采伐管理,禁止擅自砍伐防护林林木。因自然灾害、病虫害防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采伐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三是坚决遏制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毁坏防护林用地。四是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监测除治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防护林安全。
三、推进科学修复,提升林分质量。有计划地开展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工作,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一是对退化林分、稀疏林带实施精准修复,优先选用乡土树种,优化树种结构,增强生态稳定性。二是推广应用先进造林育林技术,加强林木抚育管理,提高林木保存率和生长质量。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长江防护林的重要意义和保护知识,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防护林保护的良好氛围。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非法采挖树木等破坏防护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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