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现将不动产权利人:王强等遗失声明予以在我单位网站上公示(详见附件)。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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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遗失声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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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强 |
2025年12月12日,声明坐落于谯城区赵园前街24号102的土地证遗失,证号:亳国用(2007)字第01850号,现声明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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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亳州建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12月12日,声明坐落于南部新区亳州市经济适用房(拆迁还原)小区一期20号楼1单元-101((20)幢1单元-101的房地产证遗失,证号:201400312,现声明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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