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要闻联播

亳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管理出新规

访问次数: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2-31 15:58
文字大小:

20251219亳州市印发了《亳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416条,分为总则、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和附则等四个部分自发布之日起30施行,有效期5年。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实施办法》强调专项规划与控制性详规的引导作用,构建覆盖规划、供地、建设、登记全流程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体系,通过清晰的规划引导和稳定的政策预期,为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提供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是实施分层供应,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施办法》通过明确分层供应、分层定价、逐层递减的激励政策,引导竖向多层开发、立体开发,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场、市政设施、综合管廊等,提高城市土地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是坚持公共优先,保障公共利益安全。《实施办法》坚持公共优先原则,确保地下空间优先用于满足交通、防灾、人防、市政等公共基础设施需求,对不与商业或住宅配套使用的非营利性社会公共停车场可以无偿划拨方式供应。明确安全、环保等底线要求,提升城市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韧性。

四是完善用地手续,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办法》对按规划设计方案批准文件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详细规划的,依法完善相关用地手续。通过分类施策、补办手续,明晰产权,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妥善有序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5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1442号
主办单位: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联系方式:0558-5120111
  网站标识码:3416000020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