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不动产登记

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6继字第001号)

访问次数: 来源: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07 17:25
文字大小: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继字第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58--5025511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田素云

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谯城区薛阁办事处药都社区曹园中心路18-12号的住宅

皖(2025)亳州市不动产权第0025070

沈静田

2

 田素云

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谯城区中药材交易中心二期工程14-16号商业用房

皖(2019)不动产权第0028582

沈静田

 

 

 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1月 7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6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1442号
主办单位: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联系方式:0558-5120111
  网站标识码:3416000020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