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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6继字第002号)

访问次数: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1-1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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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继字第00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58--5025511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王家驹

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谯城区薛阁办事处薛家巷

亳房权证南市区第200007872号

王大宏

2

王家驹

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谯城区薛阁办事处薛家巷62号

亳房权证南市区字第200005035号

王大宏

 

 

 

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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