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 1 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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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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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地权证亳字第200706316号 |
牛顺民 |
房屋 |
谯城区郭阁板桥口((1)幢101) |
房屋已拆迁,权利人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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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地权证亳字第0039769号 |
张德华 |
房屋 |
南市区薛阁办事处南关居委会南关街((177dy)幢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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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拆迁,权利人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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