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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扎实开展《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宣传推动全民植绿护绿走深走实

访问次数: 作者:谢广军,责编:谢广军,审核人:徐峰 来源:蒙城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1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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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持续提升全民绿化意识与法治观念,营造人人爱绿、积极植绿、自觉护绿的浓厚氛围,近期,蒙城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围绕第48个植树节与春季造林绿化关键期,开展《条例》主题宣传与实践活动,以法治护航国土绿化,以行动厚植生态底色。

一、压实宣传责任

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将《条例》宣传纳入国土绿化重点工作,制定专项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与活动安排。聚焦《条例》核心内容,重点宣传适龄公民义务植树法定责任(凡男性十一岁至六十岁,女性十一岁至五十五岁的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参加义务植树;履行义务植树的公民,除对十一岁至十七岁的青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活动外,每人每年应植树不少于3棵,或者完成相当于两个劳动日的绿化工作量)、尽责形式、林权归属、管护标准、毁绿追责等条款,把普法宣传与植树造林、生态保护、乡村绿化美化有机结合,形成县级统筹、部门协同、乡镇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多维宣传发力

坚持线上线下联动,推动《条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

线下阵地广宣传:在乡镇集市、交通要道设置宣传点,悬挂横幅、发放《条例》宣传资料;利用村村通广播,解读义务植树法定义务与尽责渠道;组织林业技术人员与志愿者现场答疑,讲解苗木栽植、抚育管护、成活率保障等技术要点,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实用知识。

线上平台强推送:通过政府网站、融媒体、微信等平台,发布《条例》解读、尽责指南、活动动态,普及“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参与方式,引导群众通过认种认养、志愿服务、捐资捐物等灵活方式履行法定义务,扩大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

三、普法实践结合

以宣传促践行,以实践验成效,将《条例》宣传融入春季义务植树全过程。县乡两级同步开展集中植树活动,县领导带头示范,党员干部、志愿者、师生、群众踊跃参与,在城区绿地、道路沿线、河道沿岸、乡村廊道栽植无絮杨、国槐、榉树等乡土树种,同步落实栽管并重,严格执行植树成活率、保存率标准。

活动中,工作人员现场宣讲《条例》规定,明确义务植树的公益性、法定性、义务性,引导群众树立“植树尽责、护绿有责”的法治理念。截至目前,全县开展《条例》主题宣传活动2场,发放资料300余份;组织义务植树活动21场次,参与人数1000余人,新植苗木0.9万株,以实际行动把《条例》要求落到实处。

四、健全长效机制

增绿就是增优势,植树就是植未来。蒙城县将以此次集中宣传为契机,持续深化《条例》常态化宣传教育,把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提升紧密结合,完善组织实施、管护尽责机制,严厉打击毁绿占绿、破坏绿化成果等违法行为。同时,不断丰富尽责形式,优化服务保障,推动全民义务植树从“被动参与”向“主动尽责”转变,为建设生态宜居的幸福蒙城筑牢法治根基与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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