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明确“对纳入清单且在"一张图"上落图落位的国家和省级单独选址项目,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许可意见,不再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手续”,标志着用地预审制度迎来重大变革。
这一变革要求自然资源部门统筹交通、能源、水利、文物保护、矿产开发等各方面空间需求,在规划编制阶段就主动靠前服务、协同开展科学选址,消除空间矛盾冲突,特别是聚焦“十五五”规划部署的109项重大工程,健全部门协商机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清单,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在“一张图”上落图落位。
目前,全国已有浙江、江苏等省份试点探索这项新政,给建设单位几点建议:一是优先核查项目是否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是否属于豁免用地预审范围,避免不必要的申报;二是关注地方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和"一张图"建设进展,与地方自然资源部门主动对接,将明确选址的项目在"一张图"上落图落位;三是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仍需履行报部备案的审批程序;四是关注地方出台的实施细则,各地在落实国家政策时可能存在具体差异。
用地预审制度正经历从"单独存在"到"合并整合"再到"规划许可替代"的演进过程,审批环节持续精简,审批效率不断提升。改革仍在深化之中,未来的政策走向我们须持续关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6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1442号
主办单位: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联系方式:0558-5120111
网站标识码:3416000020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