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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聘请社会服务机构代理记账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访问次数: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5-1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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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做好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财务记账服务工作,现就记账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选聘一家代理机构,代理我单位记账服务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聘请社会服务机构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2、采购人: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3、项目预算:0.96元

4、服务期:一年

5、项目概况:

1)会计主体范围: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具体委托事项:根据《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法律法规和委托单位的要求,使用财政局统一的财务核算软件,全面、真实、合法地开展各项委托代理业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审核预算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每月进行对账结账(确保支付系统和账务系统对账一致),每月及时向招标方交付上月会计记账凭证、报表,年度结束,打印装订会计帐簿

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质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代理记账许可证。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两年(自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倒算)具有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同类服务合作案例,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

三、结算方式

按合同约定。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

2、本项目实行总价报价,总价不得超过0.96万元,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五、定标原则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仅有1家有效报价的,可直接选取该家。

2、评审原则: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如果有2家及以上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相同,则由评标小组通知中标单位现场抽签确定最终中标人。

六、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询价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要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6522日下午17:30时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二楼财务室逾期将不再接收

3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代理记账许可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路133号

联系人:詹艳

电话:0558-5111715

2026年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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