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及补充规定、相关规范要求,现将亳州市汤宸707住宅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中不满足居住建筑其中一个朝南居室大寒日有效采光时长低于2小时的住宅予以公告,具体如下:
分别为1#101、201户,8#101、201、301 户,11#104、204户,15#101 户,17#101、201 户(编号从东至西);
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销售时明确告知消费者以上日照不满足户数、时数等情况。否则,开发建设单位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附图:日照分析图
咨询电话:0558-5122723。
2026年5月15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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