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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银杏路以南、张良路以西地块等三宗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询价函

访问次数: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6-1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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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供应商   

我单位根据需要采购“关于对银杏路以南、张良路以西地块等三宗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服务,将以报价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请有意向参与的公司报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关于对银杏路以南、张良路以西地块等三宗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地块位置:

1.地块一:位于银杏路以南、张良路以西、锋谯网络以东;

2.地块二:位于莲花路北侧、香蒲路以南、老君大道以东;

3.地块三:位于曹霸路以东、窑鸿沟以北、老君大道以西、蔷薇路以南。

)项目控制限价36000叁万陆仟元

)采购内容:银杏路以南、张良路以西地块等三宗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调查范围针对上述地块现状历史及当前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和售后能力;

)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报价

(一)供应商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二)报价应包括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及形成报告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三)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供货质量、时间及地点

(一)服务地点: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服务工期:15个工作日(资料齐全)内提交报告。

(三)质量要求: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具合格的调查报告。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616日下午16:00

(二)开标地点: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四楼会议室。

开标方式本次开标无需项目单位到场,中标结果将在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付款方式

 该项目供应商中标后,待供应商进场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

七、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应按询价函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一份

(二)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6616下午15时前递交到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中心205办公室(以签收时间为准)

 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路沃尔玛西门对面原谯城区林业局二楼205办公室

收件人:张淘沙  

联系电话: 0558-5120057

(三)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相关材料;(如相关业绩材料)

八、成交办法

(一)在满足询价函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当出现多家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则由评审组根据供应商的相关业绩材料等因素,评定选择

(三)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询价函需求的;

九、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被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采购的权利。

十、其他

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张淘沙

联系电话:0558-5120057

 

202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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