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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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分别是多少? | |||
信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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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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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17 | |
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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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分别是多少? | |||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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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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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7:35 | |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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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并予以答复,现答复如下:您好!您反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的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58-5123993。 | |||
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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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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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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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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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7:35 |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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