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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分别是多少?
信件来源
政府网站
来信时间
2025-08-20 16:17
信件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分别是多少?
办理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时间
2025-08-21 17:35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并予以答复,现答复如下:您好!您反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的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58-5123993。
评价结果
评价时间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答复时间
2025-08-2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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