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2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15 08:48
信息来源: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马峰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低效闲置用地盘活力度,高质量推进园区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工作,自2018年以来,已连续6年超额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的闲置土地处置任务,2021年因耕地保护成绩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处置效果明显,亳州市获省政府督查激励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000亩。2024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已签批《亳州自然资源专报》3次,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专题调度会3次,市政府分管领导已常态化督促清理处置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规划管控、做好政策保障。
科学合理规划开发区布局,在充分考虑各开发区发展实际的基础上。2023年度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亳州市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三年实施规划(2023—2025年)》等六个实施规划的通知。其中,《亳州市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三年实施规划(2023—2025年)》明确了各开发区的主导产业定位和2023—2025年发展目标分年度发展目标。为盘活存量、遏制增量,2023年我市印发了《亳州市推进盘活存量遏制增量促进建设用地提质增效集中整治行动(2023—2025年)的指导意见》(亳地用改办〔2023〕5号),进一步明确了低效建设用地认定标准,通过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不断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我市出台《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有关意见》(亳自然资规函〔2023〕59号),完善了土地供后监管机制,对项目开发建设过程存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解决,一定程度上防范闲置问题发生。2024年我市印发《亳州市工业用地分割转让指导意见》(亳自然资规函〔2024〕59号),进一步明确了工业用地分割转让的适用范围、分割条件、办理流程等,为盘活工业低效等存量土地,提供了操作路径和工作指南,对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提出了有效支持措施。
(二)全面摸清底数、稳步推进盘活。
2023年度我市组织6个省级开发区对所辖园区工业低效闲置用地进行全面摸排统计并实时更新处置进展。为稳步推进低效闲置土地盘活,2024年2月印发了《关于成立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专班的通知》(亳政办秘〔2024〕9号),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推进机制,加大处置力度,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通过采取“拟收储或分割收储、促进加大投入或增容技改、二级市场转让(股权转让、兼并重组)、涉法涉诉处置(司法拍卖等)、依法依规处置(无偿收回、未履行招商合同约定条款被处罚等)”等5类方式持续加大工业低效用地盘活力度。截止2024年7月底,全市6个省级开发区低效工业用地共157宗18773亩,已盘活23宗2141亩。其中,亳州高新区32宗3778亩,已盘活6宗335亩;亳芜现代产业园区28宗4096亩,已盘活7宗802亩;谯城经开区38宗6991亩,已盘活1宗194亩;涡阳经开区16宗1108亩,已盘活2宗125亩;蒙城经开区16宗1149亩,已盘活6宗589亩;利辛经开区27宗1651亩,已盘活1宗96亩。全市闲置土地任务基数为11807亩,已处置3983亩,处置率33.73%。
(三)健全奖惩机制,推动高效管理。
深化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将低效闲置土地盘活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县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节约集约用地(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指标中,督促指导县区及开发区按时完成工业低效用地年度实施计划、年度低效闲置盘活目标任务。根据省相关考核激励办法,对年度节约集约综合评价结果考核靠前的县(区),结合省对市奖励情况给予指标奖励,优先保障新增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建设用地指标奖惩分配机制。
加强建设用地监管,我市印发了《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有关意见》(亳自然资规函〔2023〕59号),对各县区、开发区内的低效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情况跟踪,对存在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每个月对各县区、园区处置情况及排名进行通报。定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及时提醒督促企业尽快动工开发,严格遏制低效闲置土地新增量,确保实现低效闲置土地净减少,推动土地及时有效开发利用。
(四)强化府院联动,助推土地盘活。
受经济增长下行等多种因素影响,大量的涉企案件进入法院审判执行程序,许多企业处于长期停产停业状况,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按照市政府与市中院《2023年府院联动工作要点》,市中院成立院长担任组长的全市法院处置低效闲置用地工作专班,两级法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坚持一案一策一专班,实地调查走访企业,细化处置工作举措,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强力推进案件审判执行,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经清查统计,截止目前我市仍有37宗(3767.94亩)涉法涉诉的闲置低效用地。秦市长专题会议调度的11个案件,其中正在审理4件、执行4件、尚未进入司法程序3件。目前安徽广印堂(亳州)制药有限公司、安徽谯康堂制药有限公司、亳州市宏路药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已进入资产评估拍卖阶段。在处置过程中,执行法院工作专班注重与涉案企业所在地政府分管负责人保持经常性联系,对接协调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处置意见,对于在执行过程建议、推动政府或国有融资平台对有价值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收购,提升资产变现率,协同做好盘活低效闲置用地的相关工作,提高案件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
(五)建立协同机制、控制项目质量。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不仅在存量挖潜上深下功夫,重点还在严控增量上持续发力,制定了《亳州市招商引资供地项目准入办法》《亳州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亳州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亳州市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力度,实施工业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合同与土地出让合同“双合同”监管,在土地出让方案中明确要求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与开发区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目前,亳州市已实施工业项目“双合同”监管项目19个,其中市本级2个、涡阳县6个、蒙城县7个、利辛县1个、谯城区3个。严格项目审查、明确准入门槛,认真落实产业项目准入会审机制,严格执行土地开发利用限制和禁止目录、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行“一次规划、分期供地”。建立了项目准入会审制度,对新上工业项目的规划选址、用地规模、固定资产投资、能耗、环境、用地标准等进行论证,对达到标准的,签订投资合同,约定项目投资强度、税收、容积率等,明确项目履约监管主体、监管措施、违约责任,从源头保证项目质量。
二、主要存在问题
我市低效闲置土地处置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处置进度。一是涉法涉诉企业多、涉及利益关系复杂、盘活利用周期长等;二是原有低效闲置用地,由于厂房设计不能满足新项目工艺需求,难以直接嫁接新项目;三是部分企业对土地收回的价格期望值过高、价格难以谈拢,造成低效闲置用地收储难;四是当前市场下新增建设用地地块价格较低,也会影响收购方对接存量地块的积极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依据清单台账、加快处置速度。按照“因地施策、分类盘活、先易后难”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专人专班,压实责任,加大盘活处置力度,积极推动低效闲置用地盘活工作,不断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助力全市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实施全周期监管。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与发改、住建、经信、财政、招商、税务等部门协同配合,在项目引进、用地保障、开发建设等环节形成监管合力、强化项目全周期监管力度。三是强化源头管控、预防低效闲置。按实际需求供地,全市省级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面落实“标准地”供应模式。统筹考虑产业布局、企业前期投入、成长周期差异和市场主体意愿,主动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土地供应方式。
尊敬的政协委员,今后,我们会进一步落实委员建议,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供应监管力度,广泛学习并积极探索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新方式,切实破解土地闲置问题。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的关注自然资源事业。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协的关心关怀下,用真心,办实事,全力推进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电话:5120067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