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党建为引领,主动作为,认真履职,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荣获省级林长制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23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信访工作优秀单位和第八批选派工作先进单位;我局选人用人工作在2023年度省对市考核中全省排名第1位,2024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居全省第二名;局机关纪委被评为市直单位优秀机关纪委。现将2024年主要工作总结及2025年重点工作谋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
始终突出政治建设,坚持首位首责抓落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首要内容”制度,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14次。突出理论武装,始终坚持思想引领强党性,全面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举办专题读书班暨“找差距、提标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集中性党纪学习教育和“转思维、强本领、促发展”学习研讨活动,全面掀起学习热潮。突出问题导向,始终坚持严实作风促发展,组织开展“作风再转变、质效再提升”专项行动和“学思想、抓整改、优生态”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开展主体责任谈话152人次。大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全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耕地保护质效全面提升
聚焦“国之大者”,持续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多措并举推进耕地恢复,组织召开全市耕地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和政策解读会议,采用“一封信”的形式,及时函告县区人民政府耕地恢复缺口情况,成立包保督导工作专班,开展耕地恢复和卫片违法问题整改工作实地督导,目前已恢复耕地6.76万亩。指导县区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全年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1.69万亩,超额完成1万亩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自然资源执法规范严格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调度卫片执法和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亳州市2018-2023年度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攻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各类违法问题整改。截至目前,SWXS反馈问题610个,已整改597个;2018-2023年历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6225个,已整改6206个;2024年前三季度土地卫片违法图斑40个,已整改22个;2013-2023历年督察“挂账”问题797个,已整改794个;2024年例行督察问题65个,已整改54个。94390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已全部通过市级审核并上报省农房办;新增农房问题图斑71个,已整改57个;蒙城县非住宅类试点问题处置工作已全部完成。狠抓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完成森林督查卫片变化图斑核查任务,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整改。2023年度森林督查涉及16起案件已全部查处,2024年度森林督查下发疑似图斑县级自查工作已完成,并提交省级审核。
(四)资源要素保障精准高效
积极对接国家和省重大投资项目申报,列入重大项目清单6个。进一步巩固拓展重大项目用地要素保障会商推进机制,实行即时响应,保证“问题不过夜”,组织召开会商推进会39次,研究解决项目用地问题189个。多举措加快用地报件审查审批,审批用地项目88个批次6828.2745亩,批准增减挂钩项目24个批次5531亩、单独选址项目13个2049.59亩,获批12个片区2.99万亩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含2024年调整方案)。落实“四个到场”制度,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及批后监管,审批临时用地46宗198.37公顷、完成复垦52宗148.33公顷。全方位保障土地供应,收储土地2.03万亩,供应各类建设用地440宗1.88万亩、总收入价款98.77亿元。不断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供地模式,开展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4宗114.6亩,支持工业用地分割转让3宗39.6亩,实施差别化政策供地9宗面积226.7亩。开发园区“标准地”改革全覆盖,全年“标准地”出让工业用地82宗4136.13亩,土地亩均效益得到有效提升。
(五)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稳步提升
坚持守正创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走深走实,需我市完成共性任务17项、已完成13项,完成率76.5%;探索试点任务7项,已完成4项,完成率57.1%。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清理处置提质增效,成立工作专班,印发《亳州市进一步促进工业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的若干措施》,全市清理批而未供土地1.05万亩,处置率32.77%;处置闲置土地4518亩,净处置率18.13%;盘活工业低效用地40宗面积4339亩。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累计完成入市工业用地43宗510.5亩、出让价款6480万元,带动产业投资规模约4亿元、提供就业岗位500余个;深入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使用方式,累计完成土地审批126宗1292亩,有效盘活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资源,激发了集体建设用地活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六)空间规划和生态修复职责履行到位
持续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完成审批,已建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共划定耕地保护目标任务876.0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775.2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42.79平方公里、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168.02平方公里。73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编制完成规划方案;积极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分类编制工作,已形成规划成果828个,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形成。开展了亳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单元规划编制。列入编制清单的14个专项规划目前已编制完成2个、通过市规委会审议3个、正在编制1个。印发实施《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2024年修订)》《亳州市住宅品质提升系列指引(2024年)》和《推进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规划管理水平和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聚焦生态文明,持续推进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项目28个4293亩;完成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2个1004亩。
(七)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
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调查,印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和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活动。加强部门会商,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加快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亳州市地面沉降骨干监测网(基岩标)建设已顺利完成,安徽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亳州部分)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已达100%。坚决扛牢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印发《亳州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县区开展森林防火网格化体系建设;联合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分层、分级组织开展重要网格深度清理“攻坚战”,实行“一目标一台账”,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截至目前,我市森林火灾零发生。坚持综合防治,完成美国白蛾防治作业面积143.42万亩次,成灾面积为零。
(八)林业增绿增效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压实林长责任,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印发《2024年亳州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亳州市林长制“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制度(试行)》,下发总林长令1次、任务提示单2次,印发工作建议函1次,开展工作检查5次,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二是积极推进绿美江淮行动。印发亳州市《推进绿美江淮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绿美亳州行动实施方案》《绿美江淮行动任务清单(2023—2027年)》等文件,打造示范点2个。全市完成营造林9.2万亩、完成率101.8%;完成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庇护面积63.8万亩;完成江淮运河生态廊道两侧15公里范围内人工造林0.06万亩,森林质量提升1.22万亩;完成2个绿美乡镇、8个绿美村庄建设工作。三是加强湿地建设管理。启动编制《亳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加快推进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涡阳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建设,完成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工作。如期整改完成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15个。全市湿地保护率达54.55%。四是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52.27万亩,林下经济产值达18.79亿元。大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13家企业为第九批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家、示范家庭林场4家。林业总产值达109.87亿元。
(九)财产登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持续优化财产登记营商环境,常态化运用“一窗受理”平台和“四电”无纸化登记,打造“绿色登记”新模式。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全程网办”。推出了“延时、预约、上门、邮寄、周末及节假日登记不打烊、不动产登记服务下沉社区”等一系列特色服务举措,让服务不仅有“速度”,更有“温度”。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万本,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657件,办理安置房不动产权证1.26万件,常态化办理“交地即发证”项目22件。聚焦解难题,累计为123家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业企业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累计为922家工业企业分幢办理不动产权证,涉及融资贷款128亿元。全面完成“难安置”专项治理工作。“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发证83.55万宗(完成比例86.26%)。“一码管地”平台项目建设正在加快推进。
(十)干部队伍建设和信访工作不断强化
围绕中心工作,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从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出发,放开视野选人,广开进贤之路,用其所长、尽其所能,把最合适的干部,放在最合适的岗位上。2024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干部21批次32人,提拔重用11人,平级交流11人,公务员晋升职级10人。向省厅推荐提拔副处级领导干部2名、职级晋升3名。做好11名科级干部试用期转正正式任职工作及19名新入职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持续强化信访化解力度,推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强化重点领域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建立重点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全力攻坚化解信访积案,化解信访重点积案13件。
二、2025年工作谋划
2024年,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履职尽责,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在面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党风廉政建设、违法用地问题整改清零、遏制新增闲置土地等方面仍有不足,在强化耕地保护、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提高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等方面,还大有潜力可挖。2025年,我局将时刻牢记使命、立足职责,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坚持思想引领,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按照“夯实基础、巩固深化、重点突破、整体跃升”的工作思路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严肃党规党纪,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积极营造廉洁自律浓厚氛围。
(二)坚决扛稳耕地保护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毫不松懈抓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确保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876.08万亩和775.25万亩。稳妥有序审慎开展2025年度耕地恢复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耕地恢复任务。对增减挂钩指标应保尽保,全年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及验收不少于8000亩。
(三)做好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按照“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思路,持续从严做好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争取实现历年督察、卫片挂账遗留问题清零,当年问题当年清零。认真开展全年自然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用矿行为,逐步实现年度违法用地用矿“零增长”、“零违法”。
(四)持续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严格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工作机制,用好土地要素保障会商机制,多措并举推进用地报批提质增效。按照“总量控制、结构平衡”原则,扎实推进土地收储工作,引导储备建设用地从外延拓展向内涵挖潜转变。认真谋划2025年拟出让地块,加大地块招商推介力度,充分激发土地市场活力。创新工业用地出让模式,积极推行弹性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种土地供应方式,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要素保障。
(五)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入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大力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用地全域治理,完成批而未供处置率不低于25%、闲置土地净处置率不低于15%处置任务;创新盘活集体建设用地,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拓宽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选择途径。
(六)全面履行好空间规划和生态修复职责。严格落实好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批工作,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做好市、县、镇、村规划传导和衔接落实。按时完成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谋划2025年生态修复项目,确保完成项目治理年度任务。
(七)严守地质灾害安全防线。印发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认真开展汛前调查、汛期排查和汛后核查。执行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做好监测预警。落实地方保护责任,对全市8个基岩标和分层标监测点实施监测预警,为地面沉降防治提供保障。进一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八)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抓好林长责任落实,完善网格化源头治理,夯实林长制改革工作基础。持续推进绿美江淮行动,全面完成省下达各项任务。全面推动实施《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做好2025年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切实提高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水平。全面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九)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围绕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领域重点工作任务,全力做好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规范办事流程,明确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度,做好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积极推进“一码管地”平台建设。进一步营造公开、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2024年12月31日